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
作者:郑乐平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/12/24
岳阳市第五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
一、总则
岳阳市第五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岳阳市第五中学团委领导下,由岳阳市第五中学在校学生组成的公益性社团组织,以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者精神为宗旨,组织和指导全校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,为学校及社会提供服务,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提高学生整体素质。
二、任务
1、配合学校实施素质教育,弘扬正气,树立新风,改善人际关系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2、培养和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、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,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。
3、为学校和社会提供爱心帮扶、绿色环保、文化服务以及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的志愿服务。
4、培训学生志愿者,规划、组织我校的学生志愿服务活动,协调、指导各班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。
三、会员
1、凡热心公益事业、承认本协会章程、愿意加入本协会的本校学生,均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。
2、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,经协会审查通过,并进行登记注册,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。
3、会员享有如下权利:
(1)有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;
(2)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;
(3)有为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。
4、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:
(1)遵守本协会的章程,执行本协会的决议,维护本协会形象;
(2)参加本协会活动,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;
(3)维护学校形象,不做有损学校声誉和个人形象的事。
5、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。
6、会员在协会的组织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,会员也可单独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,并报协会备案。
7、对于模范履行会员义务,在学生志愿者行动中表现优秀活成绩突出的会员,协会应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,并列入团员和团支部档案,作为评优参考资料。
四、组织管理及活动开展
1、本协会的管理程序如下:
团委→指导教师 →会长 →副会长→队长 →会员
协会设会长一人,主持日常工作;副会长2人,负责宣传和活动策划工作;队长4名,副队长4名,分管年级服务队的活动和宣传、组织工作。理事由各班级团支部选举产生(建议由班级团干部为候选人),正副会长由理事会推荐选举,并报校团委批准后生效。
2、协会下设四个服务队,每个服务队各设队长、副队长一名。服务队由协会统一管理。
3、协会对会员实行“培训——服务——监督”的组织制度,对活动实行“申请——开展——小结——表彰”的运行程序。
4、协会组建后,可由团委指定,也可自行开发活动项目。自行开发的项目须报校团委,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5、活动期间,各服务队须做好活动的记录。
岳阳市第五中学团委
岳阳市第五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
2014年3月10日